殡仪馆是专门为故者处理后事、为亲属提供丧葬服务的场所。中国的殡仪馆始于19世纪20年代,它是我国近代社会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产物。我国大多数中、小城市和农村的丧事活动仍由传统的杠业和家庭承担,供祭、念经、做佛事、吃豆腐饭、出殡、建坟埋葬还是丧事活动的主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大力推行火葬,各地陆续建起一批火葬场,这些为推行火葬服务建立的火葬场后来逐步过渡到具有接尸、悼念、火化、骨灰寄存等功能的殡仪馆。 现代意义的殡仪馆以具备为丧事活动提供全面服务的功能,而成为今天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殡仪馆选择的原则:  

1、就近原则。殡仪活动由于参加人员较多,考虑到交通便利因素,亲属可就近选择承办丧仪的殡仪馆,并不一定非要选择离逝者住址较近的殡仪馆不可,应重点照顾丧仪活动的主要参加人员,特别是老         人、病人、残疾人的行动便利。

2、适合原则。殡仪馆各具特色:有的以环境整洁、优雅取胜;有的以服务周到见长;有的以具有某些特别设施或特色服务而受到不同消费层次丧家的青睐。亲属应该根据丧仪的规模、档次以及希望得到

     的服务来选择适合的殡仪馆承办丧事。 

3、自愿原则。选择哪一家殡仪馆,接受何种服务,购买什么殡仪用品,完全由丧家自己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只能作推荐或介绍,不应硬性规定。现在因市政动迁,许多居民迁往城郊结合地区居住。当地       警署为方便居民,在开具殡葬死亡证明时,会指导去就近殡仪馆办理丧事,但有些人因参加治丧活动的亲属朋友均在市区,感到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完全可以凭公安证明,自己到市区殡仪馆办       理手续。殡仪馆也应该在环境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赢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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